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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3-11-13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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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将于20231114日至1120日期间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上级规定,每个学期发展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条件

  (一)十八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

  (二)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通过线上入党启蒙学习;

  (三)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委员会于20231114日至1116日对照《南京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讨论和研究,并征求联系党支部意见,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推荐名单;

  (二)各团支部于20231116日至1120日召开团员大会,到会人数要求不得少于团员总数的90%。团支书组织团员学习《南京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初步推荐名单,各被推荐人汇报自己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行动努力等。参会人员对各被推荐人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对象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团员人数的2/3方可通过,一次性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30%;

  (三)各团支部于20231120日晚2000前上报团员大会推优情况,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团员大会推优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iyang@njau.edu.cn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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