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鼓舞干劲、树立典型、凝聚力量,激励学院广大中国共产党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学院各项事业建设与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及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名额
(一)教工党支部
1.优秀共产党员,每个党支部评选不超过2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支部1名。
3.先进党支部(不超过教工党支部的1/3)。
4.原则上同一荣誉3年内不重复参加评选。
(二)学生党支部
1.优秀共产党员(党支部正式党员数小于15人的评选不超过2名,正式党员数15人及以上的评选不超过4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支部1名。
3.先进党支部(不超过学生党支部的1/3)。
4.原则上同一荣誉3年内不重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践行党的宗旨,立足岗位不懈奋斗;带头弘扬正气,自觉遵守党的“六大纪律”,先进性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3.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业绩突出;带头服务师生,坚持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2.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信赖和敬重,党务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
3.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党务管理工作经验。
(三)先进党支部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各项工作成绩优秀。
2.党支部设置科学规范、运行机制健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质保量做好党员培养、教育等各项工作。
3.在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系列工作中表现突出。党支部工作台账撰写规范,党员发展规范有序。对标争先,积极参与或筹划各项党建工作先进项目培育创建。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和推荐:优秀人选推荐须经党支部酝酿,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学院。
2.评审:学院评审小组对照评选条件研究评审;报学院党委备案。
3.公示:在全院范围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应注重代表性。
2.被推荐个人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各党支部请于6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ifenmiss@njau.edu.cn。
3.坚持质量第一,严格评选标准。
4.公示有异议者,经学院党委核实属实者,取消被推荐人选资格,表彰名额不再递补。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