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和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9月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答辩安排请见附件。
1、参加本次答辩的研究生需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
2、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于9月4日(周三)下午2点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稿和《经管学院学位论文修改报告》电子稿发给答辩秘书1157093921@qq.com。
3、通过答辩后9月10日前向答辩秘书提交如下材料:详见附件《申请硕士毕业及学位提交材料要求一览表》
4、通过答辩后,按规定根据《离校存查表》相关栏目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详见附件《研究生离校办理说明》)。
5、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尚需提交论文一本。同时需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经管学院研究生办
2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