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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徐志刚:三级经营体系,统分结合促乡村振兴
  • 日期:2022-07-30
  • 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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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是江苏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确定的奋斗目标。两年前,东台市委、市政府出台《东台市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旨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今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乡村振兴取得了哪些成果,农业农村农民发生了哪些显著变化……

日前,学院院长、教授徐志刚接受新华日报采访,做题为《三级经营体系,统分结合促乡村振兴》专家点评。以下为全文:

东台市强村富民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令人振奋,不少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和参考,特别是其统分结合的三级经营体系,对于推动东台强村富民目标实现发挥了制度性支撑作用。

东台市致力于打造现代农业永续发展新平台,创新性构建了以市农投公司为主体,镇农投、村经济合作社为支撑的三级经营体系,激发了内部动力,注入了外部动能,实现了内外部资源整合,激活了村民、村集体和区域各方主体活力,有效促进了强村富民。其中有两方面经验值得特别关注和深入思考:一方面,集中规划和统一决策引导了区域优势互补和竞争合作。在东台强村富民实践中,以农投公司为龙头,在统一规划、镇村布局、资源调度和竞争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统筹协调作用,不仅起到了稳定器作用,还扮演了增长加速器角色。当然,这种决策管理模式的前提是一定财政和政策资源的注入,也需要市、镇两级领导有力的经济工作领导能力和农投公司优秀经济工作人才支持。第二,村社合营实现了村民和村集体激励相容。各村经济合作社,遵循因地制宜、自愿入社、资源整合和利益共享原则,有效实现了村民和村集体利益联结。当然,这种做法也需要有诸多适宜条件,比如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到了足够程度,农户普遍有农地转出意愿;村庄乡村治理水平较高,村集体能够比较低成本地组建和运转村社,实现村集体经济与村民收入共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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