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助学金评定条例》文件精神,兹开展本学期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调整以及学校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3月4日前,有因突发情况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登陆校园网校园信息门户提交申请。
2、3月5日-8日,学院参照去年认定结果,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对提交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调整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征求意见,于3月11日下午17:00前将结果通过系统提交学校。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在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调整时应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助学金评定条例》文件精神开展调整工作,并做好统筹安排。
2、本次调整流程在系统内进行,请通过校园信息门户登录,进入学工系统操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