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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赴台湾地区、欧洲、日韩高校交换学习项目的通知
  • 日期: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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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校与境外各高校的学生交流,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丹麦、比利时、日本和韩国相关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换协议。2016-2017学年交换学习项目开始遴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交换学习项目汇总(交换学习项目具体信息见各简章)

序号

境外高校

交换学习时间

名额

招收对象

截止日期

1

台湾大学

2016.09-2017.01

2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2

2

台湾中兴大学

2016.09-2017.01

2-5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2-5

3

台湾嘉义大学

2016.09-2017.01

2

专业: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2

4

台湾中州科技大学

2016.09-2017.01

3-5

专业:工学、景观及旅游管理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3-5

5

韩国首尔大学

2016.09-2017.01

2

专业:该校农业和生命科学学院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2

6

韩国庆北大学

2016.09-2017.01

2

专业:该校所有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2

7

韩国江原大学

2016.09-2017.01

2

专业:该校农业和生命科学学院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2













8

日本宫崎大学

2016.10-2017.02

2

专业:该校所有专业

年级:本科二、三年级

3月18日

2017.04-2017.08

2

10

丹麦奥胡斯大学

2016.09-2017.01

2

专业: 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三、四年级

3月18日

2017.02-2017.07

2

11

比利时根特大学

2016.09-2017.01

3

专业: 该校开放专业

年级:本科四年级、硕士研究生

3月18日

2017.02-2017.07

3

 

(5)各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中各个大学招生分通知)

咨询电话 :国际教育学院出国事务部满萍萍   84399571

地    址 :行政北楼D410 

﹡具体专业列表详见具体项目简章

注:

1. 根据我校与对方学校实际交流情况,选派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2. 3月18日(周五)为学院汇总推荐表和被推荐人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出国留学事务部(行政北楼D410)的截止日期。

二、费用

1.须向我校交纳学费,对方学校免学费;

2.往返旅费及在外期间生活费用均自理,具体参阅各项目简章。

三、选拔方案

(1)各相关院须按项目简章的条件和标准,遵守“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并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订相应遴选细则,确保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项目;(2)各相关学院根据各项目报名情况进行评审并确定推荐顺序;

(3)每个学院每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次;

(4)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办公室联合教务处和学工处对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报送对方学校。

(5)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可重复申请;已参加过交换生项目或奖励性质长期(3个月以上)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学生不可再次申请。

(6)推荐人须经对方学校审核并正式录取后方可获得交流学习资格。

四、选派流程

时间

步骤

内容

备注

2016.3.15

项目申请

学生填写报名材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

报名材料详见--五.报名材料

2016.3.18

项目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教育学院

各学院组织评审并报送《南京农业大学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汇总推荐表》(见附件)及学生申请材料

纸质版和电子版

2016.3.18-25

项目汇总、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

国际教育学院联合相关部门联合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评审,确定各项目最终推荐名单并报送对方学校。

名单将于国际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2016.3.25-31

组织入选学生准备外方大学所需申请材料



按照对方大学项目要求,请各学院将推荐材料送至国际教育学院。

五.报名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材料可至http://coie.njau.edu.cn/ch/readnews.asp?id=1683中下载)

(1)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赴境外学习申请表(见附件);

(2)综测排名(综测排名模版见附件);

(3)GPA排名(GPA排名模版见附件);

(4)成绩单以及英文成绩证明;

 

  请学院拟报名同学于3月8日前将材料交至逸夫楼5017经管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