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动态 - 正文
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6-01-11
  • 编辑:
  • 浏览次数:

各班级:

根据《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 143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我校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现决定在全校受助学生中开展2015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4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征文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主要面向南京农业大学所有在2015年获得国家资助的学生(主要包括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一等助学金的贫困生,以下简称“受助生”)及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关资助的毕业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欢迎其他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获得国家各级各类资助的同学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专业—题目。

5、参赛文章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二)视频

1、视频大赛的主题是“让梦想点亮芳华”。

参赛对象为南京农业大学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1-3分钟,5OOM以内,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

(3)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一视频名称。

3、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统一报名汇总提交,每学院提交至少2件作品。此次视频大赛不接受个人报送。

4、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对本次所有作品拥有使用权。

五、奖项设置

(一)征文奖

征文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征文奖项获奖主体为个人。

(二)视频奖

视频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视频奖项获奖主体为团队或个人。

(三)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组织奖获奖主体为学院。

六、流程及要求

各学院应充分重视本次征文系列宣传活动,及时下发通知,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此次活动。

(一)2016年3月10日前,请参加活动的同学、老师和单位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青云志(zqbqyz),服务号:青云志(zqb-qyz)。

(二)2016年3月15日前,参赛学生将参赛作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一并递交各学院。各学院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参赛人资格以及参赛作品格式进行初审,按学院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3月20日之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及所有参赛作品、报名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提交至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逸夫楼6049)。

(三)活动期间,参赛人员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

联系人:刘昊晰,曹 璇,胡文琳

电 话:025-84395445, 84393211

附件1:活动报名表

附件2:参赛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