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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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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2015年,经管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别为9个和27个。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见附件2。

三、日程安排

1. 10月12—16日:学生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申请;

2. 10月22日前:学院初评、公示,将初评结果提交至学校;

3. 10月28日前: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公示;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教育部。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 各学院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

3. 提醒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金;

4. 请学院组织拟获奖学生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要求字迹工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5.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电话:025-84393211,84393605(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评选文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