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考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按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附件2)。
二、评选奖项及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奖项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包括金善宝奖学金、陈裕光奖学金、吴毅文助学金、江苏山水集团奖学金)。
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奖励金额及奖励人数见下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学制内表现优异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 |
博士生53人,硕士生89人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2018级复学博士生,2020级直博生,2020级复学研究生、2021级复学硕士生,2021级至2024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不参评) |
2018级: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 2019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4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2022、2023级: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5000元。 2024级: 博士生新生奖学金12000元;硕士生新生奖学金5000元。 |
2018级: 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
2019级至2021级: 博士生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硕士生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
2022、2023级: 博士生、硕士生均为一等奖30%、二等奖70%。
2024级: 新生奖学金100%。 |
3 |
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
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附件2) |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见通知附件1中《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附件1),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1/2(成绩界定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科研情况、导师考核意见及研究生综合表现等自行拟定)。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参见附件1中适用于2018级研究生的《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附件2)、适用于2019级至2021级研究生的《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和适用于2022级、2023级、2024级研究生的《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 号文件附件2)。
2021年开始招收的科研经费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发放标准参见《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校研发〔2021〕175号文件附件2)。
3、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参见《南京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附件2)。
四、本学年我院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除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4人,博士2人。
2、金善宝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名额1人。
3、陈裕光奖学金: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名额1人。
4、吴毅文助学金:名额1人。
五、评选流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10月16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者评议表(附件0)+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yan@njau.edu.cn,邮件主题务必命名为:“博士/硕士+学号+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2)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正反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成绩单纸质版(推荐人意见处需导师签字)、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卜凯论坛新闻稿、会议证明材料等)交至院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同时需在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上签字(申请者以在此表上签字者为准,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202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遵循《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校研发〔2021〕175号),不需提交申请。
(2)2020-2023级博士:①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者评议表(附件0)+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yan@njau.edu.cn,邮件主题务必命名为:“年级+学号+姓名+博士学业奖学金”;②10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成绩单纸质版、装订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交至院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同时需在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提交学术成果材料总表》上签字(提交材料者以在此表上签字者为准,逾期不予接受申报。加分材料见评审细则(附件4),如无,则学业奖学金申请不需提交材料)。
(3)2022-2023级硕士:①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者评议表(附件0)+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yan@njau.edu.cn,邮件主题务必命名为:“年级+学号+姓名+硕士学业奖学金”。②10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成绩单纸质版、装订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交至院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同时需在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提交学术成果材料总表》上签字(提交材料者以在此表上签字者为准,逾期不予接受申报。加分材料见评审细则(附件4),如无,则学业奖学金申请不需提交材料)。
3、金善宝奖学金
(1)申请者请于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者评议表(附件0)+金善宝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yan@njau.edu.cn,邮件主题务必命名为:“学号+姓名+金善宝奖学金”。
(2)10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成绩单纸质版、装订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交至院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同时需在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的《名人企业奖学金提交加分材料总表》上签字(提交材料者以在此表上签字者为准,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4、陈裕光助学金
(1)申请者请于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者评议表(附件0)+陈裕光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yan@njau.edu.cn,邮件主题务必命名为:“学号+姓名+陈裕光助学金”。
(2)10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成绩单纸质版、装订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交至院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同时需在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的《名人企业奖学金提交加分材料总表》上签字(提交材料者以在此表上签字者为准,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5、吴毅文助学金
(1)申报对象:①了解吴毅文女士生平事迹,愿意为国家农业发展贡献力量;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研究生“绿色通道”入学、老生通过困难生认定为“特别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申请者请于10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者评议表(附件0)+吴毅文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yan@njau.edu.cn,邮件主题务必命名为:“学号+姓名+吴毅文助学金”。
(3)10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成绩单纸质版、装订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交至院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同时需在研究生办(第三实验楼705)的《名人企业奖学金提交加分材料总表》上签字(提交材料者以在此表上签字者为准,逾期不予接受申报)。
六、注意事项
1、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可以兼得;
2、研究生申报奖助学金使用的所有学术成果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已经用于申请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助项目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3、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南京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4、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5、本次评奖评优的评定时段为2023-2024学年,此时段内所有违反国家法规、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一律不得参与奖学金评选(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取消评奖评优资格,通报批评的酌情降低评奖等级);
6、申报者必须仔细阅读各类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并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