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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推荐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4-04-01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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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表彰2023年度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团委开展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奖项。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四、相关要求

1.各申报团支部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2.请于43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姓名/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请”命名)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jgytw@nj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2.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南京农业大学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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