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本学期团的拟发展对象推选工作将于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期间进行。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每个学期发展一批团的发展对象,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的发展对象推选条件
(一)入团积极分子,并且考察期满3个月;
(二)通过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考察,熟悉团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
(三)思政课考评优良;
(四)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前一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五)成绩优良,本科生综合测评不低于B等,若无综合测评成绩则成绩排名需位于专业前2/3;
(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委员会于9月18日至9月20日对照《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对申请团的拟发展对象的青年进行考察、讨论和研究,提出团的拟发展对象初步推荐名单。
(二)各团支部于9月20日18:00前上报推荐名单,填写好汇总表(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jgytw@njau.edu.cn。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