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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下半年团的拟发展对象推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3-09-18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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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本学期团的拟发展对象推选工作将于2023918日至922日期间进行。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每个学期发展一批团的发展对象,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的发展对象推选条件

(一)入团积极分子,并且考察期满3个月;

(二)通过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考察,熟悉团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

(三)思政课考评优良;

(四)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前一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五)成绩优良,本科生综合测评不低于B等,若无综合测评成绩则成绩排名需位于专业前2/3

(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委员会于918日至920日对照《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讨论稿)对申请团的拟发展对象的青年进行考察、讨论和研究,提出团的拟发展对象初步推荐名单

(二)各团支部于9201800前上报推荐名单,填写好汇总表(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jgytw@njau.edu.cn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