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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京农业大学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 日期:2022-05-05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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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紧跟学科前沿,在全校大力营造“崇尚学术、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南京农业大学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学术,崇尚学习

二、竞赛时间

20225-20234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参赛资格及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20217月以来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包括学校SRT项目、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科技发明成果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已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5.每个学院报送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总数不超过4件,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以研究生个人参赛的不得超过2件,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每院报送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不超过5件,每人限报1件。评审不分本科生、研究生,按AB两类作品评审。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评比奖励

1.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 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根据项目数量及质量分别确定入围复赛、终审决赛的情况,最后根据终审答辩评分确定获奖等级。

2.入围获奖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学校按照奖项类别颁发证书。根据作品参赛成绩和教师参与指导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指导教师”。

3.竞赛以学院为单位分文理科计算团体总分,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成绩计入学院年终考核。获奖作品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件分别计100分、70分、40分、20分, 上报至校团委并符合竞赛要求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积分相同,则以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六、赛程安排

1.学院作品申报阶段

所有作品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以班级为单位于2022911700前送至第三实验楼704室,所有材料电子版2022911700发送至指定邮箱liyang@njau.edu.cn

2.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初赛根据提交的比赛材料评审,确定入围复赛的项目,复赛及终审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最终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2023年举办的第十八届“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025-84396039

邮箱:liyang@njau.edu.cn

办公地址:第三实验楼704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