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计划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环节,学分要达到30分以上。 2、完成了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已全部缴纳研究生培养费,如未交清可到校财务处缴款,或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时,请注明“学号、姓名”。 具体帐号为:单位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开户行:工行孝陵卫分理处; 账 号:4301010609001097041 电话:025-84396612。 4、9月23日前完成并通过论文相似度检测(具体办法见通知)。 5、9月26日前完成研究生院硕士论文抽检系统登录 9月26日前向经管院专业学位办(逸夫楼5069 叶潇奕)提交经导师签字认可的《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同时登录研究生管理进行抽检申请。 论文抽检操作办法:登陆 南京农业大学主页 校园信息门户,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详见附件关于南京农业大学硕士抽检系统使用说明.doc ⑴在论文评阅管理中学生申请论文抽检,提交有关信息,待学院审核后,学生登录系统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单。列入被检名单的硕士学位论文,系统将同时自动产生一个论文编号,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论文编号。 ⑵被抽中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在收到系统自动产生的论文编号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行政楼北楼D412)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及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具体在抽检系统中下载),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只填:论文题目 与专业名称。 ⑶被抽中明审的学员于一周内至学院专业学位办(逸夫楼5069叶潇奕)提交以下材料:明审送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及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具体在抽检系统中下载),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只填:论文题目 与专业名称。 6、9月26日前向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逸夫楼5069,叶潇奕)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好的《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答辩申请表》一份(须导师签字) ②学位论文答辩稿一式2本 (只填:论文题目 与专业名称)供送审评阅用 ③填好《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2份(只填:论文题目 与专业名称) ④填写并提交经导师签字的《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