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人民日报》第7版刊发我校经管学院周应恒教授的理论文章《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确立消费者优先原则》,全文被求实理论网、凤凰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等国内各大网站转载,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周应恒教授在文中阐述了消费者优先原则,是指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将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将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利作为首要目标,确保消费者能够自由选择安全的食品。文章认为长期以来,食品安全监管中消费者优先原则不明确,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处罚难以落实、信息披露效率低和消费者教育不到位,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绩效。周应恒教授最后提出了以消费优先原则为基础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思路: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从法律上明确消费者优先的食品安全监管原则;把履职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强化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问责制;建立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惩处力度;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下,建立权威的信息收集、管理、发布制度和消费者教育制度。
近些年来,经管学院依托农林经济管理优势学科,实施科研顶天立地工程,既激励教师瞄准国际学术前沿,在《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等国际农经顶级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又鼓励教师回应当前我国“三农”重大经济社会需求,为相关政策部门提供决策咨询,除了在《人民日报》等媒体发表理论文章外,还有5份政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成为相关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
全文链接如下:http://www.qstheory.cn/sh/msjs/201403/t20140303_3262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