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由于2011级和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一些课程学分的变化,导致了研究生系统中学分认定的紊乱,现予以如下说明:
以A课程为例,该课程在201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为2学分,在201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为1学分。
针对2011级及以前研究生:
1、如在2012年上学期及以前选修过A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则在个人研究生系统中(包括毕业资格审核时)此门课程依旧为2学分;
2、如在2012年下学期及以后选修此课程,则在个人研究生系统中(包括毕业资格审核时)此门课程则为1学分,如此造成的个人总学分减少,请在本学期通过选修其它课程形式予以补充。因学校选课系统已经关闭,请符合第2条的同学于9月28日(本周五)上午10点前到院科研办(逸夫楼5017)统一登记,需本人签字。学院统一交学校处理。
请大家相互转告!
经管院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