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各团支部:
本学期推选党的拟发展对象工作将于2021年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请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入党动机端正、政治思想标准和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
2.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通过入党积极分子线上学习班;
3.能够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成绩优良,本科生综合测评原则上为A等,研究生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5.未在处分期。
二、工作要求
1.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应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各党支部联系团支部召开“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召开支部会议,采取逐个表决、匿名投票方式进行,到会人数要达到团支部人数的90%,否则会议无效。
2.各党支部需认真填写《经济管理学院 党支部党的发展对象推选票决情况报告》(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 党支部党的发展对象推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材料于2021年3月15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liyang@njau.edu.cn;
3.党的拟发展对象候选人需通过线上发展对象培训才有资格最终推选成为预备党员。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