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现就我院 2020 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奋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环节步骤
(一)组织集中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 2020 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寄语、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要把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我是党员我先上”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江苏先锋网视频《战“疫”先锋》。
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南京农业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规定的职责任务,重点围绕党支部工作“七个有力”的要求,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和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党员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四)开展述职评议
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党支部委员会述职评议。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全体党员根据党支部委员会所做的工作、服务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种等次,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2.党员民主评议测评。
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党员民主测评要根据其日常表现、履职践诺、发挥作用等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客观公正作出评价。
(五)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 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六)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要作为下一年度向院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的必述内容。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及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熟悉政策、掌握方法,明确程序,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好整改、取得实效。各党支部要积极邀请联系支部的机关领导干部及学院党委委员参加组织生活及民主评议党员。
1月22日前,各院级党组织完成 2020 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及时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附件3)及《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附件 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报学院党委留存。
联 系 人:师 慧
联系电话:025-84395649
电子邮箱:helloshihui@njau.edu.cn
附件:
1. 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 党员民主测评表
3.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4. 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要求》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