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位同学:
为表彰2019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以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发展,校团委决定在2020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战‘疫’先锋”七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工。
三、 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10个;“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全校评选5-6个;“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自动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2.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1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选出8名“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表彰。
3.青年教工或学生申报“青年战‘疫’先锋”,由二级团组织推荐,各二级团组织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能认真贯彻《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南农大团字[2013]38号);学院党政领导重视,团组织机构健全,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建设、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能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开展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度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2.“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评选标准:学院团委立足自身实际,结合特色优势,在工作内容、路径载体、方法模式、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形成的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便于推广复制的项目工作。能体现改革创新要求,符合以青年为本、为青年服务的导向,顺应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方向;所覆盖的团员青年对项目的知晓度、参与度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普遍认可。
3.“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4.“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6.“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3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7.“青年战‘疫’先锋”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积极投身阻击疫情重大政治任务的青年师生。
五、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评选程序:经学院团委申报,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报校团委后组织答辩评审。同等条件下,”五四红旗团委“优先考虑年度考核排名靠前者。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青年战‘疫’先锋”评选程序:“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答辩评审;“青年战‘疫’先锋”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名单由二级团组织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各二级团组织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二级团组织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4.青年教工申报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程序:经二级团组织推荐,将申请材料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形成正确导向,调动和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3.请于4月15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先进个人申报材料以“班级+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先进集体申报材料以“团支部名称+申报类别”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生发送至jjglxyxsb@163.com,研究生发送至zhangyang@njau.edu.cn。纸质材料暂不提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李扬 王润营 张文文
联系电话:18061752361
电子邮箱:本科生:jjglxyxsb@163.com
研究生:njaujgxytw@163.com
办公地址:第三实验楼705(因疫情延迟开学期间线上办公)
附件:
1.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5.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共青团工作项目创新奖”申报表
6.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青年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7.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8.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9.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青年战‘疫’先锋”申报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