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各位2017届毕业生、各位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08]175号)、“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教实[2017]046号)文件的精神和学院“经管学院关于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工作
(一)学生层面
1、学生应在5月11日前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并将毕业论文(定稿)打印3-4份,用于答辩当天使用。
2、学生应在5月11日上午11:00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草稿、定稿的网上提交工作。
(二)教师层面
1、指导教师应在5月12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审查工作;
2、指导教师应在5月12日上午11:00前登陆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学院网站→本科教务平台进入)完成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草稿、定稿)的网上审查工作,并于5月13日前完成指导论文的成绩和评阅论文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评阅论文由指导小组组长统筹分配。
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1、毕业论文格式未达要求者;
2、毕业论文中的观点、思路或方法有原则性错误,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指出并未改正者;
3、毕业论文在文字部分和总图部分未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4、毕业论文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内容者;
5、毕业论文档案材料不全者;
6、毕业论文网上提交材料不全者;
学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每位同学论文汇报答辩采用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5分钟。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有一票否决权,同时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也是该篇论文的直接责任人。
三、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时间定于5月17日进行,具体分组名单见后(附件);
2、学生必须准时参加答辩,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答辩,学院将不再单独组织答辩,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各论文指导教师应准时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
4、答辩时的提问应围绕课题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就学生论文写作、答辩表现等综合评判给出学生论文答辩成绩。
四、成绩评定及系统录入
1、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2、答辩组内“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20%左右;
3、答辩秘书需要登录毕业论文系统录入答辩内容和答辩成绩。
附件: 经管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分组安排
经管学院2017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学生名单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