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各位老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2016年项目设置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3000项,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2000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1000项;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200项,其中省立省资助100项、省立校资助100项;
3、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30个;
4、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100门;
5、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50个;
6、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100个;
二、学校各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简称“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简称“科研实践计划”)。
项目说明:创新计划项目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学术学位研究生)和科研实践计划(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定方式为“由学校自评、省厅批准立项”。省限额资助部分项目为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项目。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课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与学位论文不同的选题。同等条件下,非定向研究生以及撰写学位论文无相应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可优先申报,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申报对象:“科研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主要为2014、2015级脱产类博士研究生和2012-2014级直博生,省立省助项目申请人限定学科为经济学、理学、管理学。“科研实践计划”申报对象主要为2015级脱产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省立省助项目申请人限定学位类型或领域类型为国际商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申报名额:我校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省立省助30项,省立校助88项);科研实践计划(省立省助14项,省立校助33项)。学校将对省立省助项目进行差额评审,落选部分转为省立校助,其他省立校助由各学院自行评审。
根据申报主要对象在校人数为基准,各学院可申报数见表1。
表1:各学院可推荐申报省立省助和省立校助项目分配计划表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科研创新计划 | 科研实践计划 |
省立省助 | 省立校助 | 合计 | 省立省助 | 省立校助 | 合计 |
001 | 农学院 | 3 | 18 | 21 | | 2 | 2 |
002 | 植物保护学院 | | 15 | 15 | | 3 | 3 |
003 |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4 | 11 | 15 | | 3 | 3 |
004 | 园艺学院 | | 10 | 10 | | 6 | 6 |
005 | 动物科技学院 | | 8 | 8 | | 2 | 2 |
006 | 经济管理学院 | 7 | | 7 | 4 | | 4 |
007 | 动物医学院 | | 8 | 8 | | 4 | 4 |
008 | 食品科技学院 | | 7 | 7 | | 3 | 3 |
009 | 公共管理学院 | 7 | | 7 | | | |
010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 | | 2 | 2 | | 2 |
011 | 理学院 | 1 | | 1 | | | |
012 | 工学院 | | 3 | 3 | | 4 | 4 |
013 | 渔业学院 | | 1 | 1 | | 1 | 1 |
014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 | | | 1 | 1 |
015 | 外国语学院 | | | | 2 | | 2 |
016 | 生命科学学院 | 10 | | 10 | | 1 | 1 |
018 | 金融学院 | 2 | | 2 | 5 | | 5 |
019 | 农村发展学院 | | | | 3 | | 3 |
020 | 草业学院 | | 1 | 1 | | 1 | 1 |
合计 | 36 | 82 | 118 | 16 | 31 | 47 |
(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分“理论研究类”项目和“实践创新类”两类,分别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实行省立项省资助,一般课题实行省立项校资助。由申报者自主选择。课题申报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省立省资助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10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尚未结题的“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1。
我校可申报省立项资助与省立项校资助各不超过6项。
(三)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和长三角合作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学校限额申报2项;长三角合作项目,学校限报1项。详细要求见附件1。
(四)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项目
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中所有列入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教学计划、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优秀的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均可申报省优秀研究生课程项目。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名额不限,详细要求见附件1。
(五)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名额不限,详细要求见附件1。鉴于目前全省研究生工作站已达一定规模,预期今后将收紧,因此请各学院抓住本次机会积极组织申报,将信息充分传达至各相关导师,务必通知本院已获批校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申报。
(六)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名额不限,详细要求见附件1。申报范围为2013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我校2009-2013年获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见附件2)。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奖励经费为5万元。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并对工作站质量严格把关,省厅将在材料评审外,还将对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各项目详细要求,参见《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1)。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各项目报送材料要求,见《2016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材料报送要求》(附件3)。各项目申请表及其它要求提交表格,见“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报送表格”(附件4)。
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初选工作,择优推荐上报项目。
学院应组织本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评审会并简要总结说明上报研究生院,其中上报名额不得超出分配计划,省立省助部分要核实是否在申请限定范围内。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5月20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院办公室(逸夫楼5017),电子文本发至:liliu0104@njau.edu.cn。联系电话:84396041。
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