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做事宜 | 时间安排 | 内容要求 |
导师审阅 | 3月20日前 | 1、按计划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全部环节,学分达30分以上。 2、完成了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 3、已全部缴纳研究生培养费,如未交清可到校财务处缴款,或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时,请注明“学号、姓名”。 具体帐号为:单位名称:南京农业大学;开户行:工行孝陵卫分理处;账 号:4301010609001097041 电话:025-84396612。 4、将论文电子稿或纸质稿交给导师,经导师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同意提交答辩申请后,方可进入答辩申请环节。 |
论文 申请查重 系统抽检 | 3月25日前 (查重) | 完成论文查重检测(具体要求详见查重通知) |
3月30日前(抽检) | 完成网上抽检申请操作,并递交以下材料:(表见附件) ①《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使用申请表》一份 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答辩申请表》一份(导师签字) ③《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导师签字) 论文抽检操作办法: ⑴登陆 南京农业大学主页 校园信息门户,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⑵在论文评阅管理中学生申请论文抽检,提交有关信息,待学院审核后,学生登录系统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单。列入被检名单的硕士学位论文,系统将同时自动产生一个论文编号,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论文编号。 |
论文送审 | 4月20日前 (送审) | 被抽中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在收到系统自动产生的论文编号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行政楼北楼4楼)提交盲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及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具体在抽检系统中下载),提交的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须隐去学号、姓名、导师姓名、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一切有可能识别论文来源的信息。 被抽中明审的学员于一周内至学院专业学位办(逸夫楼5015 叶潇奕)提交以下材料:明审送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白卡封面胶装,侧边书脊需含:论文题目)及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具体在抽检系统中下载),提交的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须隐去学号、姓名、导师姓名、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一切有可能识别论文来源的信息。 |
论文评阅书修改意见 返回 | 5月13日 | 评阅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后,除不准予参加答辩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 需做如下事宜: 1.按评阅意见做论文修改工作 2.简要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打印7份,提交其中1份论文修改报告给导师 3.对论文作相应修改后,交5本论文纸质稿(需填入学号姓名,白卡封面胶装,装订本侧边书脊需含:论文题目 学号 姓名)及5份论文修改报告至经管院专业学位办 逸夫楼5015叶潇奕 供论文答辩用! |
论文答辩及毕业材料 | 5月下旬 | 5月21日 论文答辩(具体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通过答辩后,一周内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办提交下列材料: (1) 《学位申请书》一式三份(导师和本人签字,贴一寸彩色照片); (2)《学位论文修改意见存查表》一份(导师签字); (3)《知识产权认定书》一式三份(本人和导师签字); (4)《论文发表情况表》一份(导师签字); (5)《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人员登记表》一份; (6)《硕士学位信息基本数据表》一份(需本人签字)。操作方法: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信息维护”,填报学位信息(包括“学位信息采集”、“答辩准备信息录入”、“决议录入”三个栏目均需要准确填报完整,其中学位信息采集表需打印后本人签字提交<此表为上报教育部学位信息,不得有误>)请答辩学生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好答辩与学位信息维护,完善各项内容后,返回该页第一栏--我的学位信息,点击底部的“答辩申请”,方可确认提交! (7) 提交学位论文简装本6本(原创性声明那要有本人和导师签字),请学员将其中一本送至院资料室5079; (8)离校存查表(内容填写完整)一份(导师签字);图书馆盖章,计财处收费盖章)。 (9)毕业论文电子稿交至答辩秘书邮箱。 (10) 一周内向校图书馆提交下列材料: ① 学位论文1本(精装)。 ② 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进入校园门户提交。 |
注意事项:
请各位申请上半年答辩的学生尽快与指导教师联系,按要求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尽早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附件:在职专业学位硕士论文送审及答辩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