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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统计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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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2016年寒假、春节将至,研究生应按期返乡与家人团聚,共度春节,学校原则上不允许留校,但有特殊原因的,可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留校手续。

请各位寒假需留校的研究生于2016年1月4日前向班级班长提交《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附件二)(填写到“导师意见”处,请导师签完字即可),各班长认真统计并填写《2016年寒假留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16年1月6日前将所收各位同学的纸质稿交给院研究生会傅顺同学处(18013960386),《2016年寒假留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发送至 605334969@qq.com。

备注(特殊情况说明):

1、住在南苑20舍的研究生须于2016年1月20日前离校,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请于2015年12月28日(周一)下午3点前向学院(逸夫楼5017)提交《南苑20舍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寒假临时宿舍。

2、住在南苑9舍、北苑宿舍及青教公寓的研究生须于2016年1月23日前离校,如需留校,请于2016年1月4日前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附件2)。

 

 

附件:1. 《南苑20舍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

2. 《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

3. 《2016年寒假留校研究生情况统计表》(含南苑20舍)

 

 

           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办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