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接学校通知,暑期原则上不安排研究生留校住宿。如确因实验、考试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住宿的,需出具学院领导、导师以及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暑期研究生留校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本人需在《经管学院暑期研究生留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签字。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暑期留校住宿的研究生应自觉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室安全员及研究生巡查员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他人,不得使用明火及电炉等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内从事非法或不健康活动。如违反规定,学校将根据违纪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2. 各学院须明确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并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动态,确保通信畅通。
请拟申请同学于7月3日上午10点前将《暑期研究生留校申请表》交至逸夫楼5017,同时在《经管学院暑期研究生留校情况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附件1:《暑期研究生留校申请表》
附件2:《经管学院暑期研究生留校情况汇总表》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