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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通知
  • 日期: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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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4〕432号),2015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保障体系及其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成员由学科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

2.招生工作监督协调小组:负责监督、协调学院及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学院党委委员及部分博士生导师组成。

3.材料审核组: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农业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的材料审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工作;组长由一级学科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4. 学科考核组: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农业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两个学科考核组,负责本学科申请人的复核工作。学科考核组至少由5名成员组成,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来自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且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4)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需提供最近五年内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英语成绩计算日期为2009年12至2014年12月),包括:TOEFL(65分)、GRE(旧850分,新170分)、IELTS(5分)、CET-4(450分)、CET-6(4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45分)、WSK(PETS 5)(笔试:5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②如果获得硕士学位不超过3年但上述证书已经过期,或者近3年内(计算日期为2011年12至2014年12月)在所申请专业的SCI或SSCI收录的英语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可以申请破格,由学院组织英语测试(笔试、面试)。学院组织英语测试合格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需提交CSSCI(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或南京农业大学自然科学核心期刊目录(2010年版)三类及以上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经济或管理类学术论文1篇以上。

2.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参照当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登录南京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8:00至2014年12月31日17:00,考试方式选择申请审核),并按招生简章相应规定缴纳报名费。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网报系统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3.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10日17:00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邮寄须用EMS或挂号信方式。其它快递一律不收。邮件接收人:张杨老师,联系电话:025-84396041,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10095。申请材料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5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报名信息登记卡》 ;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本科、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

(6)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5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7)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WSK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8)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南农研招网相关公告下载); 

(二)学科审核和学院复核

1.初选

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进行核实。学院的材料审核组分为两个一级学科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审核初选(申请人材料中隐去报考导师信息),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将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材料交由导师,导师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科考核组提交申请者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

若申请者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科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不愿意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学科考核组确定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并通知上述经过公示的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准备参加学科复核。

2.复核

由学科考核组分为 农业经济管理、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提前7天在学院主页公布。复核时间为2015年3月-4月,请关注学院网页通知。

复核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查、综合能力面试。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

(1)专业知识考查: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需到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笔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科目包括三个科目:1、专业外语; 2、专业理论综合/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综合; 3、数据整理与分析应用基础。

非经济管理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复试时需加考经济管理理论基础,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申请英语破格者复试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由学科考核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申请者个人陈述(含个人简历与科研成果、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口语和综合潜力等)。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若存在调剂情况,则由学院统一协调和安排。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送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审批

依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考生的各种材料及其选拔程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2)有违法违纪记录;(3)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三、监督机制

对面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四、时间安排

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2014年11月

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0日-12月31日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1月10日

申请资格审核:2015年1-3月

专业面试考核:2015年3-4月

提交拟录取名单:2015年4月

研究生院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五、其他

(一)对申请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及“与科研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的考生选拔,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性。

(二)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10%,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三)考生需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由学院根据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方案自201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

(五)本通知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