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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的通知”
  • 日期: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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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现转发人事处“ 关于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的通知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2月13日上午10:00左右将材料交至赵石明处,感谢您的配合。

链接地址:http://202.195.252.142/rsc/newsdetails.asp?id=1663

 

              关于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的通知

新闻发布时间:2012-12-7
新闻发布人:陈晓娟
新闻点击数:323

各学院:

为促进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学术交流,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选派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教学科研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到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5岁(1968320日后出生);其中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0320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3320以后出生)。

(二)申请人应确定最迟能在201391日前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且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相关要求。学校优先支持外语水平达到要求的青年教师。

(三)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本项目资助范围暂不包括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以及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的人员。

(四)申请人必须依托所承担的教学、科研项目出国研修,且研修方向与承担课题(项目)研究工作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三、选派办法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外语成绩证明、参加国家级项目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统计表》、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农学院、植保院、资环院、园艺院、食品院、动医院、经管院、公管院每个学院限报3人,其余学院限报2人,由所在单位进行初选并排序。各申请人准备用英语进行答辩。请各单位于2012121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206)。联系人:陈晓娟,联系电话:84396010

校人事处

2012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