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
请大家在本学期9月10日前将所授课程的课程教案、教学日历、实习计划表、实验教学日历以电子稿形式同时发送至院教务办jmjwb@njau.edu.cn和教务处教研科林江辉老师处lingjianghui@njau.edu.cn。
注:
(1)如所授课程为教学实践环节或教学内容含有实验,直接填写实习计划表、实验教学日历。
(2)如所授课程内容含有实验教学环节,还需填写实习计划表、实验教学日历。
附件:
课程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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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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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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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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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办
20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