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院惯例与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讨论,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研究生推荐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为:
组 长:孙雪峰 徐志刚
副组长:张树峰 展进涛 周力
成 员:朱晶 胡浩 林光华 何军 葛继红 王学君 李昊洋 田曦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勤奋好学,GPA不低于3.0。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学生学习成绩 GPA 绩点以推荐免试工作进行时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三)必修课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且参加推免时经补考或重修(仅限该课程无补考仅可重修)已通过课程考核。
(四)英语CET-4级460分及以上,或CET-6级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31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分及以上。
(五)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六)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无任何考试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记录。
(七)必须在学术研究类选修课程组内修满全部学分。课程名称:中级微观经济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SRT)、多元统计、中级宏观经济学。
三、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一)学院将按照提交申请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在校学业成绩(GPA折算分)和其他综合素质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两部分。即
综合成绩= GPA折算分 + 其他综合素质得分
(二)学业成绩(GPA折算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折算
GPA折算分= (GPA/Z)×70,其中“Z”以各专业本届实际GPA最高值计
(三)其他综合素质得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累加,但最高不超过30分。
1.科研项目
学生在学期间主持国家级SRT项目加4分,参加加1分;主持省级SRT项目加3分,参加加1分;主持校级SRT项目加2分,参加加1分。(项目须结题,取最高分值一项)
2.学术创新成果论文(限选1篇最高水平的代表作)
(1)已公开发表见刊的学术论文可申请加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中英文学术论文,限学生在本科阶段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者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农业大学。其中,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加分乘以0.7。学校认定的在《南京农业大学高水平论文期刊目录》中的中文核心期刊一、二、三类分别每篇加20分、14分、8分;其他学术类核心期刊(包括学校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一、二、三类以外的CSSCI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每篇加2分。学院认定的英文核心期刊,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A5及以上期刊论文,每篇加20分;A6期刊论文,每篇加14分;A7期刊论文,每篇加8分;其他SSCI、SCI正刊论文,每篇加2分。
(2)在学院认定的学术期刊正式录用、但尚未刊发论文,可采用用稿通知申请加分2分限学生在本科阶段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者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农业大学。其中,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加分乘以0.7。申请者需要承诺本科毕业当年的5月底之前正式刊出,并同时提供本院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申请书由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评议,通过者加分。
(3)入选高水平学术会议、并作口头宣讲的会议论文,可采用会议入选通知或官方会议日程申请加分1分限学生在本科阶段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者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农业大学。其中,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加分乘以0.7。经济管理学院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目录请见《经济管理学院鼓励师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规定(院发〔2021〕1号)》;全国性高水平学术会议包括中国经济学年会、中国留美经济学年会、中国农业经济学中青年年会、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年会、长三角论坛。申请书由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评议,通过者加分。会议论文不得为前述(1)和(2)两类论文的工作稿。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的认定范围。
3.课外科技活动(含英语、数学、计算机、科技作品等方面的竞赛)获奖
中共南京农业大学党委或南京农业大学签章的校级一等奖加3分、校内职能部门签章的校级一等奖第一人加1分、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一等奖加3分。国家部委等组织的全国竞赛(“三大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专项赛或特设赛参考学校的等级认定并进行相应加分)。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全国专业竞赛(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最新版《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赛事目录)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其他竞赛获奖需向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提供组委会通知和获奖全部名单等相关材料,由推免工作小组视情况认定,一般仅校级及以上的加分,院级活动不加。(同类科目各级获奖不兼得,取高分值一项;若为团体奖,需为南京农业大学推报项目,根据个人排名顺序按名次依次乘以系数0.7;设特等奖的,以特等奖为最高奖,以此类推)。
国际食品与农业企业管理协会(IFAMA)案例竞赛:获选参赛每人加2分;进入决赛(获第二、三、四名)每人加4分;获第一名每人加6分。
4.综合发展潜力
(1)获得国家奖学金加4分,三好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加3分/次,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加2分/次。(同年获奖不兼得,取高分值一项)。
(2)获得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加2分,获南京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加1分;校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同类奖励不兼得,取高分值一项,本项满分5分)。
(3)CET-6级通过加1分;CET-6级550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通过计算机三级,加2分。
(4)参加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CSC)或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者加2分。(多次参加不累加,本项满分2分)。
(5)获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优秀实践报告加3分,获江苏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社会调研报告加2分,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优秀志愿者加1分。(多次获奖不累加,取高分值一项,本项满分3分)。
(6)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及以上奖励者加3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奖励者加1分。(多次获奖不累加,取高分值一项,本项满分3分)。
(7)到国际组织实习累计30天以上加1分,60天以上加3分。国际组织列表请参照https://gj.ncss.cn/gjzzjs.html
(8)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加6分。
四、其他说明
(一)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荐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专项推免计划,由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组织遴选。在推免计划遴选公示期间,学生可放弃计划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学生若放弃,不再给予其他途径的推免资格。“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由校团委按其工作方案组织遴选及公示。
(三)对于学生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的真实性、原创性。学院(或学科专业)将分别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视情况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对联合参赛、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相关学生需要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将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并提交相关记录、审核意见、公示情况等至学校。
(四)对于在学科专业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在满足学院推荐基本条件(2027年推荐办法)中第1、5、6、7条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及三位专业相关教授(与学生本人无亲属关系)联名推荐材料,并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答辩、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学校专家组审核答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推免资格,不占用学院名额。其间,学生申请材料需一并公示,学院专家组及学校专家组审核答辩需全程录像。
(五)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于2026年9月1日前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于2026年9月1日前主动报备。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均签订《回避承诺书》,由学院留存。
五、推荐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综合排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学生,尤其是担任本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的,在申请时主动报备。
(二)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排名,经学院考核小组考核后确定。
1.8月31日前: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含综合评价方案),报教务处,经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2.9月1日:学生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英语考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等材料复印件。
3.9月2日-9月5日:学院审核学生提交材料,组织答辩。
4.9月6日-9月9日:学院公示推免测算排名、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拟推荐名单。
5.9月10日:学院向教务处上报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拟推荐名单。
六、报名时间及递交材料地点
9月1日下午5:00前
报名和递交材料地点: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第三实验楼707;电话84396039杨瑞萌老师)
七、附则
金善宝书院推免申请条件参照学校推荐免试通知、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书院人才培养实施细则(施行)》的通知(校教发[2020]288号)、《金善宝书院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以及关于印发《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书院“本研贯通”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发〔2022〕177号)执行,金善宝书院综合考核评价参照本院非实验班评价方案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