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科点点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2.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二、调剂基本条件
具体相关专业调剂要求如下
三、调剂工作安排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学院提出调剂申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调剂信息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查看《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并根据学院通知参加线下复试,4月10日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安排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4月10日(周三)下午2:00-5:00至第三实验楼1012提交以下材料(可与面试交叉进行):
查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考生)、准考证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已签字盖章的《思想政治考核表》一份;学习成绩单一份;考生手签字的复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2、专业课考试(笔试):
专业名称 |
笔试时间和地点 |
国际贸易学 |
4月10日(周三)上午8:30~11:30 教学楼B125 |
企业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笔试时请带好身份证和准考证供查验。
3、面试
专业名称 |
面试时间和地点 |
国际贸易学 |
4月10日(周三)下午3:00 第三实验楼901 |
企业管理 |
4月10日(周三)下午3:00 第三实验楼1001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4月10日(周三)下午3:00 第三实验楼1101 |
*请面试考生务必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教室报到。
*面试期间考生可在第三实验楼1012房间等待和休息,同时提交相关复试资格核查材料(可与面试交叉进行)。
4、面试内容:英语、综合能力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具体内容如下:
(1) 英语:面试组提问回答。
(2) 综合能力面试:面试组提问回答。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150分)、英语考察(50分)、综合能力测试(100分,包括个人既往学业情况、综合素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现场反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复试总成绩合格线:180 分,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排名方法:由各学科按综合成绩排名。
五、录取工作
1.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安排住宿。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信息公开
1.复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学院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名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5-84396041。
七、其他
1.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