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文件要求,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开展,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限额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我校推荐限额将于12月7日后通知,各院申报推荐课程不少于2门。
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3)。部分关键要点如下:
(一)课程要求:
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系统或相关课程平台显示情况一致,在2024年1月31日前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二)人员要求:
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课程的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再次申报。所有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讲授该课程教师,须为教务系统中或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授课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可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安排
以各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择优向教育部推荐课程名单。
请各学院2023年12月20日前提交课程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一份。申报推荐汇总表、课程申报书、课程数据信息表(仅线上课程)、政治审查意见、学术性评价意见等,需盖章处均盖学院党委章或学院章。
(二)说课及课堂实录暂不提交,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统一安排拍摄,申报人可提前拟定脚本及解说词。
请我院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12月18日前反馈相关材料到学院。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附件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附件4《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附件6 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