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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 日期:2023-05-09
  • 编辑:叶潇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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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3届毕业生、各位指导教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答辩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函(教实 2023】)通知要求及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工作

(一)学生层面

1学生应于5月15日下午16:00前答辩前将毕业论文答辩稿、答辩PPT打包文件包压缩后发至所在组答辩秘书老师邮箱(详见分组名单中相关信息)逾期不发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请答辩学生提前准备好论文答辩电子稿、纸质稿(根据答辩组评审老师数量打印相同分数的论文纸质稿,封面要有学生和老师的个人信息,答辩现场使用)和答辩PPT。答辩学生在答辩时需填写答辩记录表,做好自己的答辩相关记录,最后和终稿一起提交(导师不同意或系统定稿未提交审核通过学生不予参加答辩)。

2、学生应在5月12日上午11:00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草稿、定稿、查重检测的网上提交并均已合格工作。


(二)教师层面

1、指导教师应在510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审查工作;

2、指导教师应在512日上午1100前登陆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草稿、定稿)的网上审查工作,并于515日前完成指导论文的成绩和评阅论文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评阅论文由指导小组组长统筹分配


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不可参加答辩汇报:

①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答辩资格一票否决者;

②毕业论文格式未达要求者;

③开题报告与提交的论文的题目不一致者;

④不按时间要求网上提交毕业论文材料者;

⑤毕业论文网上提交材料不全者;

⑥毕业论文查重检测不合格者。


学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每位同学论文均需现场汇报,论文答辩采用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3-5分钟。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有一票否决权,同时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也是该篇论文的直接责任人。


三、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定于517日下午14:00进行,答辩形式为现场汇报;

2各组答辩秘书老师负责通知所在答辩组学生(答辩具体安排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分组名单,毕业论文系统中可见答辩安排),汇报人必须准时参加答辩,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答辩,学院将不再单独组织答辩,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各论文指导教师应准时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答辩组组长主持

4、答辩时的提问应围绕课题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就学生论文写作、答辩表现等综合评判给出学生论文答辩成绩。


四、成绩评定及系统录入

1、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2、答辩组内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20%左右,以便按学校规定推优;

3答辩秘书需登录毕业论文系统录入答辩内容和答辩成绩,并将所在组推优论文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邮箱:yxy@njau.edu.cn


附件: 经管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分组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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