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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2-01-19
  • 编辑: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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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提升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 1)中的所有学科专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需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 录。应是学院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 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各学院申报限额为2项。

三、建设要求

1、应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经过2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且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且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实验教学课程。

2、仿真设计要体现客观结构、功能及其运动规律,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3、应为包含多门课程原理、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融会贯通专业课程、应用相关知识通过自主设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综合设计型实验及以学科或行 业发展前沿问题为选题,以学生自主设计为基本要求,引导学生洞悉、探索学科 前沿,不断激发学生创新兴趣的研究探索型实验。

4、应能够根据学生不同的实验操作或者不同的探究行为产生反馈,保证实 验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5、应基于具有开发、修改、传播、售卖等授权的软件或完全自主研发的软件进行开发,拒绝使用基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免费版或盗版软件开发的课程申报。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鼓励课程享有独立软件著作权,以便于持续在线开放共享与升级维护。

6、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7、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

8、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能满足教育部关于开放共享的有关要求。须承诺 入选后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并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提供年度运行数据,接受监督和管理。

9、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工作,组织专人负责课程 的设计、建设、申报和后期技术维护工作,将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纳入教学体系并做好教学计划,推动实验教学改革。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附件 2)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设计脚本》(附件 3),请各学院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专业与课程教材建设科(食品楼 103),同时反馈电子版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2月23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材料送至院教务办(第三实验楼705),谢谢!

附件:1、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设计脚本

                                                                                 教务处

                                                                                2022年1月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