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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8-10-09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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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我校2018-2019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等额推荐2名,差额推荐2名。

三、评选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资助对象为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在校大学生;

2.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 江苏省内考生,学生高考成绩高于重点分数线 27 分及以上;江苏省外考生,学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 

高考成绩要求

(超重点线)

考生所属省份及地区

 

50 分(含)

 

山东、河北、四川、重庆、黑龙江

 

30 分(含)

 

广西、吉林、河南、天津、新疆、浙江、安徽、辽宁、甘肃

 

10 分(含)

 

福建、海南、云南、上海、江西、湖南、山西、湖北

 

重点线以上

 

其他


注:上海、天津、山东、广东、海南、辽宁重点线参照对应省份的自主招生线,浙江重点线参照对应省份的一段线。

4.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

(1)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 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2)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民房者;

(3) 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4) 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5) 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四、评选流程

1. 10月11日下午5点前,申报学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ang@njau.edu.cn,纸质版交至学院学工办李老师处(第三实验楼707办公室),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对申请同学进行评选。

2. 10月17日前,学校集中组织对学院推荐差额候选人进行面试,差额评选出17名学生,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确定本年度获资助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 做好前期宣传及推荐工作。

2. 各类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 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 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金额。

3. 学生在获得“伯藜助学金”资助后,自动成为我校“伯藜学社”成员。符合条件者,下一学年的年审通过后, 可连续获得四年资助。

4.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 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反映。

反映电话:025-84396039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 2018-2019 学年“伯藜助学金” 申请表

 经管学院学生办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