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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表彰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度 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日期:2018-04-02
  • 编辑:郑琼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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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各同学:

“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是校团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团内最高荣誉。为表彰2017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在2018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工。

三、名额分配

1.学生“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见附件。

2.教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1个,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选出6-8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0名“优秀共青团员”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1.“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结项考核合格团支部优先考虑。

2.“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公认;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带领团组织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3.“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同学,诚实正派,群众公认;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五、评选程序

1.“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4月10日前,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2.教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程序:经二级团组织推荐,填写相应表格,4月14日前报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差额评选。

六、相关要求

1. 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数量,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形成正确导向,调动和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兼顾本科生、研究生团组织、团员评选表彰工作。

2.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允许装帧、包装,不得增加宣传画册、图片等其他材料。

3. 请于4月10日下午5:00前将“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及“2017年度五四表彰申报汇总名单”(附件7)。上述材料全部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liyang@nj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