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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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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各位老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5〕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2015年项目设置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3000项,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2000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计划1000项;

2、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60项;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200项,其中省立省资助100项、省立校资助100项;

4、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项目及长三角合作项目15个;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200个左右;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100个。

二、学校各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简称“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简称“科研实践计划”)。

项目说明:创新计划项目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学术学位研究生)和科研实践计划(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定方式为“由学校自评、省厅批准立项”。省限额资助部分项目为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项目。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课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也可以与学位论文不同的选题。同等条件下,非定向研究生以及撰写学位论文无相应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可优先申报,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申报对象:“科研创新计划”申报对象主要为2013、2014级脱产类博士研究生和2011-2013级直博生,省立省助项目申请人限定学科为经济学、理学、管理学。“科研实践计划”申报对象主要为2014级脱产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省立省助项目申请人限定学位类型或领域类型为国际商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申报名额:我校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省立省助24项,省立校助94项);科研实践计划(省立省助10项,省立校助39项)。学校将对省立省助项目进行差额评审,落选部分转为省立校助,其他省立校助由各学院自行评审。

根据申报主要对象在校人数为基准,各学院可申报数见表1。

表1:各学院可推荐申报省立省助和省立校助项目分配计划表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科研创新计划

科研实践计划

省立省助

省立校助

合计

省立省助

省立校助

合计

001

农学院

2

20

22

3

3

002

植物保护学院

16

16

4

4

003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3

13

16

4

4

004

园艺学院

11

11

6

6

005

动物科技学院

8

8

2

2

006

经济管理学院

6

6

3

3

007

动物医学院

8

8

4

4

008

食品科技学院

7

7

3

3

009

公共管理学院

6

6

0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

2

1

1

011

理学院

1

1

012

工学院

3

3

4

4

013

渔业学院

1

1

1

1

01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1

1

015

外国语学院

2

2

016

生命科学学院

9

9

2

2

018

金融学院

2

2

5

5

019

农村发展学院

2

2

020

草业学院

1

1

1

1

合计

30

88

118

13

36

49

(二)江苏省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成果

项目宗旨:旨在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奖励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开拓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效的集体和个人。

申报对象: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重大实践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1、申报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由两个以上学院(学校)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2、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或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3、已经获得国家或省同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申报名额:我校可推荐申报限额3项,各学院均可推荐,详细要求见附件1

(三)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课题分“课题研究类”项目和“课题研究及改革实践类”项目,由申报者自主选择。课题申报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鼓励各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详细要求见附件1。

我校可申报省立项资助与省立项校资助各不超过6项。

(四)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特色项目及长三角论坛项目

“创新中心”项目,各中心限额申报1项;长三角合作项目,学校限报1项。详细要求见附件1。

(五)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名额不限,详细要求见附件1。鉴于目前全省研究生工作站已达一定规模,预期今后将收紧,因此请各学院抓住本次机会积极组织申报,将信息充分传达至各相关导师,务必通知本院已获批校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申报。

(六)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名额不限,详细要求见附件1。申报范围为2012年(含)前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我校2009-2012年获批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名单见附件2)。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并对工作站质量严格把关,省厅将在材料评审外,还将对工作站进行实地考察。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各项目详细要求,参见《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1)。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各项目报送材料要求,见《2015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材料报送要求》(附件3)。各项目申请表及其它要求提交表格,见“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报送表格”(附件4)。

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初选工作,择优推荐上报项目。

学院应组织本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评审会并简要总结说明上报研究生院,其中上报名额不得超出分配计划,省立省助部分要核实是否在申请限定范围内。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5月11日(下周一)上午11:00前报送学院办公室(逸夫楼5015),电子文本发至:njauxdf@njau.edu.cn。联系电话:84396037。

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附件1: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附件2:2009-2012年我校获批建设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附件3:2015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4:201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报送表格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