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动态 - 正文
关于举办首届江苏省“新农菁英”涉农院校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 日期:2017-03-24
  • 编辑:
  • 浏览次数:

各相关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响应和践行我省“两聚一高”发展方略,引导青年关注农业、返乡创业,促进农村农业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江苏省涉农院校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江苏省委

主办单位:江苏省大学生涉农创业校地合作联盟

承办单位: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协办单位:常州市现代农业科学院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南京农业大学团委。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的涉农创业专家、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非高校人士组成,负责竞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二、赛事内容

大赛下设2项主体赛事:

1.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的项目,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参赛条件

1.参赛名额

参赛项目由校地联盟成员单位推荐,各单位可最多推荐5个参赛项目,其中创业计划竞赛项目不超过3个,创业实践赛项目不少于1个,不超过2个。

2.成员条件

凡在2016年10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大赛2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17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学历认定,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认定。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认定。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参加竞赛。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参赛项目原则上具有1-2名指导教师。

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应贴合涉农创业的主题,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向,重点支持农业自动化、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农生物技术软件、服务外包及农产品电子商务等领域。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赛程设置

1. 4月20日前,校地联盟成员完成校内遴选,向南京农业大学团委提交大赛申请表及商业计划书,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人(每团队)限报送1件作品。

作品的申请表和商业计划书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5月12日前,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出若干项目参加决赛,并公布进入决赛的作品目录。

3. 5月27、28日于常州市举行终审决赛,大赛评审委员对参赛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评出大赛获奖项目。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采取“同台竞技,分类表彰”的模式,大赛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各评出两大类参赛作品总数的50%左右进入决赛。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数量原则上分别占获奖作品总数的15%、30%和55%。金奖奖励奖金10000元人民币,银奖奖励5000元人民币;铜奖奖励3000元人民币。

大赛还设优秀组织奖,即神农奖3项,采取累计评奖办法,若该校地联盟成员推报的作品获金奖项目每件计10分,获银奖项目每件计7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分,成功报名但未入围决赛终审的项目每件计1分。获奖单位奖励10000元人民币。

七、大赛注意事项

1.各联盟单位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

2.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应归属参赛团队,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问题或纠纷,概由参赛团队承担。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参赛团队、参赛人员主管部门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奖的项目,将被取消获奖资格、追缴奖金所得,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石木舟(南京农业大学团委)

周国玲(常州市现代农业科学院)

联系电话:025-84399980,0519-69818200,15150500517

邮箱:xdhzlm@126.com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一号南京农业大学


附件:首届江苏省涉农院校大学生创业大赛申请表


                    江苏省大学生涉农创业校地合作联盟

(团省委青农部代章)

        2017年3月20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3月29日(下周三)下午15点前将电子版发到2694215316@qq.com,纸质稿交至学院学工办葛老师处(逸夫楼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