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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7-10-16
  • 编辑: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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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名额分配

1. 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为7%,二等奖学金为13%,单项奖学金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2. 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10%推荐。

3. 先进宿舍按宿舍总数2%推荐。

4. 优秀学生干部:(1)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3%推荐(以上各比例均以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人数为基数);(2)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按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成员的2.5%进行推荐;(3)按每栋宿舍楼推荐一人的比例,从大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中推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推荐。(团委和学生处推荐人员均不占各学院名额)

5. 优秀社团5个,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日程安排

1. 10月20日上午十点前:学生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申请;

2. 10月20日上午十点前:班级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liyang@njau.edu.cn。

五、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 请各班级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 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 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国家生物理科基地班)、金善宝实验班(经济管理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以及2016-2017学年当选的校“十佳”班级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加计算)。

5.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6039(经管学院学工办)。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选条件

2、相关汇总表格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