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7-10-10
  • 编辑:李扬
  • 浏览次数:

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计划及分配名额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已经通知各班班主任。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1. 10月16日上午12点前: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申请;

2. 10月16日上午12点前:各班通过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到逸夫楼5017亲自进行登记。

3. 10月16日上午12点前:各班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通过班主任邮箱将填写好的《**班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发至liyang@njau.edu.cn,邮件名为“**班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2. 各班级要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对全班各类奖、助学金进行协调处理;

3. 提醒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金;

4. 请拟获奖学生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要求字迹工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5.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6039(经管学院学工办)。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评选文件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