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2015年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日期:2015-09-29
  • 编辑:
  • 浏览次数:

为满足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4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9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及身体状况: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6.部分招聘岗位中所要求的“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5年9月30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农村、社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工作及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累计两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在2015年9月30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由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上午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

      4.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考核。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6.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嘉善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二楼(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3.收费标准: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每人收取考务费80元。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填写《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嘉善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交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3张。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报名表下载: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表格下载--《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公告中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4.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事宜都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上公布,届时请考生注意关注。

联系电话:0573—84124911。

附件:《2015年嘉善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具体请下载附件

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

序   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  人数

所学专业要求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咨询电话

35

嘉善县农业经济局

嘉善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经济管理

专技岗位

1

二级学科: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

研究生

硕士

8423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