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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
  • 日期:2017-09-13
  • 编辑:韦雯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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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院惯例与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的讨论,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研究生推荐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为:

组长:朱晶  孙雪峰

副组长:林光华  卢忠菊

成员:耿献辉、钟甫宁、周应恒、周曙东、应瑞瑶、胡浩、陈超、何军、

徐志刚、易福金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各学年综合测评优良, 综合测评不超过1B等,未有任何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2.英语CET4460分及以上,或CET642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GRE120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3.必须在学术研究类选修课程组内修满全部学分。课程名称:研究设计与论文写作、中级微观经济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SRT)、多元统计、中级宏观经济学。

4.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三、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1、学院按照提交《申请表》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包括学习成绩(GPA折算分)和其它综合素质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两部分。即

综合成绩= GPA折算分 + 其它综合素质得分

2、学习成绩(GPA折算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折算

GPA折算分= (GPA/Z)×70  其中“Z”以各专业本届实际GPA最高值计

3、其它综合素质得分按照如下项目进行累加,但最高不超过30分。

学生在学期间主持国家级SRT项目加4分,参加加1分;主持省级SRT项目加3分,参加加1分;主持校级SRT项目加2分,参加加1分。项目须结题,取最高分值一项。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限第一作者或者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农业大学):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2016年及以后发表的论文,以2015版为准;其他时间发表的论文,以2012年版为准)一、二、三类分别每篇加20分、14分、8分;其他学术类核心期刊(需在《南京农业大学奖励学分学术类核心期刊目录》内)每篇加2分。论文需见刊,不包括用稿通知。论文限选1篇最高水平的代表作。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加3/次,国家三好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加2/次,校级名人企业奖学金加2/次。同年获奖不兼得,取高分值一项。

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加5分,校级十佳学生、十佳学生干部称号加2分,省优秀团员加2分,校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同类奖励不兼得,取高分值一项,本项满分5分。

课外科技活动(含英语、数学、计算机、科技作品等方面的竞赛)获奖:中共南京农业大学党委或南京农业大学签章的校级一等奖加3分、校内职能部门签章的校级一等奖第一人加1分、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校级一等奖加3分。国家部委等组织的全国竞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全国专业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其他竞赛获奖需向学院推荐面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组委会通知和获奖全部名单等相关材料,由领导小组视情况认定。同类科目各级获奖不兼得,取高分值一项;若为团体奖,根据个人排名顺序按名次依次乘以系数0.7;设特等奖的,以特等奖为最高奖,以此类推。

国际食品与农业企业管理协会(IFAMA)案例竞赛:入选参赛者每人加2分;进入决赛(获第二、三、四名)每人加4分;获第一名每人加6分。

CET-6级通过、省计算机三级通过者加2分。

参加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CSC)或江苏高校学生境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者加2分。多次参加不累加,本项满分2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加2分。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加2分。

获校级社会实践优秀论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优秀志愿者加1分。

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第二名)及以上奖励者加3分;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奖励者加1分。多次获奖不累加,本项满分3分。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综合排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排名,经学院考核小组考核后确定。

五、工作进程

1.911日前: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含综合考核评价方案),报教务处综合科,经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

2.915日前:推荐生与学院联系,办理申请手续,并提交《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附件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考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本科成绩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其他材料由学院盖章。

3.920日前:学院向教务处上报推免生名单。由教务处进行名单公示。

六、报名时间及递交材料地点

2017913- 915日中午12:00

报名和递交材料地点: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办(逸夫楼5017;电话84396039辅导员李扬老师)

七、附则

金善宝实验班(经济管理方向)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评价,在符合《关于修订<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实验班(经济管理方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发【201483号)规定的基础上,参照本院非实验班推免办法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7912

附表:1、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2、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