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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 日期:2017-05-09
  • 编辑:韦雯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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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各位2017届毕业生、各位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08]175号)、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教实[2017]046号)文件的精神和学院经管学院关于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前工作

(一)学生层面

1、学生应在511日前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并将毕业论文(定稿)打印3-4份,用于答辩当天使用。

2、学生应在511日上午1100前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草稿、定稿的网上提交工作。

 

(二)教师层面

1、指导教师应在512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审查工作;

2、指导教师应在512日上午1100前登陆学校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学院网站本科教务平台进入)完成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草稿、定稿)的网上审查工作,并于513日前完成指导论文的成绩和评阅论文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评阅论文由指导小组组长统筹分配。

 

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1、毕业论文格式未达要求者;

2、毕业论文中的观点、思路或方法有原则性错误,经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指出并未改正者;

3、毕业论文在文字部分和总图部分未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4、毕业论文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内容者;

5、毕业论文档案材料不全者;

6、毕业论文网上提交材料不全者;

 

学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每位同学论文汇报答辩采用PPT汇报,每人汇报时间5分钟。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资格有一票否决权,同时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也是该篇论文的直接责任人。

 

三、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时间定于517日进行,具体分组名单见后(附件);

2、学生必须准时参加答辩,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答辩,学院将不再单独组织答辩,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各论文指导教师应准时参加论文答辩,论文答辩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

4、答辩时的提问应围绕课题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就学生论文写作、答辩表现等综合评判给出学生论文答辩成绩。

 

四、成绩评定及系统录入

1、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成绩、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30%40%

2、答辩组内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20%左右;

3、答辩秘书需要登录毕业论文系统录入答辩内容和答辩成绩。

 

附件:  经管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分组安排

        

     经管学院2017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学生名单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

                                       201759